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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政科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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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水利行政科       

1.有關重要濕地可以興建農舍或住宅嗎?

自104年起,濕地範圍內已有1件104年申請通過農舍興建案及1件108年申請通過住宅興建案。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主要提供相關建築設計意見,以降低對生態影響,但並未有禁止興建之情形。

2.重要濕地是否有濕地保育法第16條不得開發或建築的規定?

依108年5月10日公展之保育利用計畫草案,濕地範圍內並未劃設任何核心保育區及生態復育區,全區均為其他分區,因此沒有限制開發或建築。
土地使用仍尊重地主使用方式,除汙染性工業使用外,地主可依照現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內容使用。

有關詢問相關濕地業務等資訊,

請撥打(03)9251000#8160(江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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