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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政科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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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水利行政科       

1.水權人需要申報水量?需要的話多久申報一次?

要,水源類別為一般水之權人每年的4月15日要將全年逐月用水情形及量水設備實測水量填具用水紀錄表報府查核,水源類別為溫泉者每半年需申報一次。

2.水權人要變更的話需要甚麼資料?

水權人需變更為其他人時應向本府辦理水權移轉登記,所需的資料可以至宜蘭縣政府水利資源處網站(宜蘭縣政府水利資源處-申辦業務-水利行政科-水權登記-表單下載)下載,並將資料填妥後送府申請。

3.水權狀甚麼時候要申請展限?

水權人應於期限屆滿前3個月起60日內,申請展限(例如水權狀109年5月底到期,依規定須要在109年3月1日至109年4月29日之間向本府申請水權展限登記)。

有關申請相關溫泉取用費申報、溫泉水權展延等相關溫泉申辦業務,

撥打(03)9251000#8151(王小姐)、8153(邱小姐)及8155(廖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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