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選單開關

:::

最新訊息

列印[另開新視窗]

宜蘭縣的水區水體分類及標準

日期:111-08-02    資料來源:水利工程科

 

宜蘭縣的水區水體分類及標準

 

水質是水環境的重要元素,但如何管理呢?今天讓水資處的水資源小教室為大家介紹關於水體分類水質標準如何訂定,以及宜蘭水區有哪些!

 

政府為防治水污染,確保水資源之清潔,以維護生態體系,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制定「水污染防治法」,依水體特質及其所在地之情況,劃定水區,訂定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

 

宜蘭縣的水區劃定為8區,蘭陽溪水區、和平溪水區、大溪川水區、得子口溪水區、新城溪水區、蘇澳溪水區、東澳溪水區以及南澳溪水區。

 

「地面水體分類及水質標準」依水體特質規範其適用性質及其相關環境基準,從優到劣分別是甲、乙、丙、丁、戊五類(例如甲類只要經過消毒後,就可以作為一級公共用水,乙類則需要經過混凝、沉澱、過濾、消毒後,才能作為公共用水。

 

 

各類水體各有水質標準,並定期進行檢測,掌握水質達成率。由於上游無人為污染等行為,故一般河川上游會訂為甲類以確保我們使用的水源無虞,後續分流後匯入不同排水,到下游水體因人為及其餘污染源進入水體後標準便會降低,因河川有其一定污染涵容能力,故在符合標準情形下設立一定的標準保護人體健康及我們的生活環境。

 

 

宜蘭縣的水區水體分類及標準01

 

宜蘭縣的水區水體分類及標準02

類別:[最新消息]
上版日期:111-08-02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