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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經濟部106年2月20日經水字第10604600583號函辦理。 二、「經濟部所主管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業經經濟部於106年2月20日以經水字第10601600580號公告修正為「水(旱)災災害緊急應變警報訊號之種類、內容、樣式、方法及其發布時機」,並自106年2月20日起生效。 三、檢附經濟部公告影本及修正後條文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