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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科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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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接管類

我家何時會進行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是否須申請?

1.何時辦理用戶排水設備,須視該地區公共污水管線是否完成。縣府將依公共污水管線完成情形陸續編列預算辦理該地區用戶接管。98年開始辦理用戶接管之區域包括宜蘭市、壯圍鄉、五結鄉及羅東鎮。


2.既有房屋不須主動申請,當工程進行到你家時,縣府承包商會主動請您簽署用戶接管申請(同意)書,若您不同意辦理,則請簽署切結書。拒絕簽署切結書者,視為不同意辦理用戶接管。

拒絕用戶接管者,縣府有何罰則?

下水道法第32條,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六個月內,須委託合格之承裝商向本府提出申請,並自費辦理接管。逾期限未完成接管者,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處罰後於改善期限仍未完成接管者,依第29條得由本府代為辦理,所需費用(每戶約5~10萬元)由用戶負擔。

縣府施作之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施工時接管住戶是否要負擔費用?

住戶不須要負擔任何用戶接管費用,但室內鋪面及雨、污水改管由住戶自行負擔。
依下水道法規定,用戶排水設備設置費應由住戶負擔,惟為鼓勵住戶辦理用戶接管,目前均由政府編列公務預算補助辦理,在工程合約規定施工項目之內,屬計畫施作範圍、施工期限及獎勵施工階段,住戶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費用的。
一般而言,用戶接管皆於室外施工,但若有特殊情形於室內施工致破壞原鋪面(如磁磚),縣府僅以混凝土修復,鋪面則須由住戶自行修復。
另外,為雨、污水分流之改管,或住戶室內排水管線自行改管者,亦由住戶自行負擔。
縣府規定,承攬縣府用戶接管工程廠商不得承攬住戶前述工程以避免產生誤解。若有任何施工廠商向住戶收取任何費用,請通知縣府水利資源處下水道科處理,電話:03-9251000,分機8051~8076。

使用類

如何正確使用污水下水道?

1.為避免污水下水道管線堵塞、延長管線使用壽命,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中禁止排放含有劇毒、放射線、重金屬及強酸、鹼等腐蝕性物質。另外,除衛生紙外,其他衛生棉、破布、竹片、木條及雜物等,請勿投棄沖入廁所馬桶或污水管線中;倘不慎造成阻塞不通,屋內部分設施依規定應由用戶自行維護清理。

2.針對排放含高油脂污水之餐飲業者,請配合本課勸導其裝設「油脂截留器」,將污水中油脂先行去除,以避免油脂污水長期產生皂化現象,造成管壁結垢、堵塞不通,妨礙附近用戶排水暢通。

污水下水道接管完成後,為何家裡仍有臭味?如何解決?


完成污水下水道接管後,一般皆可改善家裡臭味問題。接管後仍有臭味之常見原因有:
(1)未依建築法令無設置存水彎等防臭設施。
(2)用戶自行增設馬桶設備之糞排水管線錯接屋內排水系統。
(3)通氣管系統設計不當,使存水彎產生虹吸管現象,致存水彎內無水封,無法防止臭氣迴流。
在住戶地板落水頭處,改裝具有防臭味功能之漏水蓋,將可改善家裡臭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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